最近一段时间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作为一个理科生,阅读这种学术类的社科书目还是有点吃力的。不过这本书中费老的语言还算是通俗易懂,抛去一些晦涩的专有名词,可读性还是很强的。这本书用理性的方法对中国乡村的社会结构和文化做了深层次的剖析。虽说是乡土却不仅仅只局限于乡村,现代中国社会虽脱变于乡村,但很多的地方保留了乡土社会的生活习惯,乡土社会是中国社会与文化的土壤。读罢此书,我对中国人一些根深蒂固的行为习惯逐渐理解,对中国社会也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

中国自古以来便是农业国,而农村里依赖土地世代传承下来的乡下人便是中国社会的基层。

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农业和游牧或工业不同,它是直接取资于土地的…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

费在书中多次强调土地对人的限制,乡土社会变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而被限制地域的生活环境使得这些村落变成一个个“熟悉”,没有陌生人的社会——这与现代社会是完全不同的。

传统的乡土社会是“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礼俗社会,邻里都是老相识,只需要约定俗成的礼俗和规矩就能和睦相处。而现代社会则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法理社会,比之乡土社会有更多的陌生感,一切都是“不熟悉”的。“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这种为人处事办法放到都是陌生人的现代社会是行不通的,所以只能用法律合同来应对。

家里的许多老一辈都不愿意搬到城里来住,宁可采菊东篱下,也不愿到城市里来享受便捷的现代社会。因为他们都是农村里长大的,那里有他们的熟人,他们对乡土是有感情的。这便是我们常说的“落叶归根”,那片土地是他们的根。

“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人与人、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因“熟悉”而成为“俗”。譬如熟人朋友之间不要分的太清楚,过了便是“见外”,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这也算是中国人之间独特的打交道方式,也是由乡土文化所演变而来的。

论文字下乡两节中,费认为乡土社会稳定的“面对面社群”使得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而文字便显得不那么重要。所以“当一个人碰着生活上的问题时,他必然能在一个比他年长的人那里问得到解决这问题的有效办法,因为大家在同一环境里,走同一道路,他先走,你后走;后走的所踏的是先走的人的脚印,口口相传,不会有遗漏。”乡土社会里人的“愚”不是真的智力低,而是没有获取更多知识的条件,被环境所限制。

本书的核心概念——差序格局。

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在这里我们遇到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了。

在差序格局中,每个人以自我为中心,以血缘或地缘为纽带,形成了一定的关系圈。关系圈的大小依据处于中心的人影响力和地位,越靠近中心,关系越紧密,形成以“中心”为原点的亲疏有别的差序格局。而在差序格局下,正式的组织会产生“非正式”,会产生圈内人和圈外人,会重视“人情”和“面子”。

差序格局遵循的道德体系是儒家思想文化。儒家所提到的“人伦”就是存在次序的。“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古代的君臣、父子,这些人伦就是以己向外推出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这便是有差等的次序。

同时差序格局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一个道德体系,模糊的人与人之间的道德界线。社会范围变成了一根根的私人联系,道德以私人关系为基础,每个人与自己的关系决定着不同的道德对待,缺乏统一的团体道德,也就没有了权利的观念。为什么强调要推己及人,克己复礼?因为在道德要求上“可以着手的,具体的只有己”。正所谓“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这就解释了中国社会是一个人情社会,私人道德影响着人际关系。与人关系的好坏,远近,影响着做事的效率,人们可以通过这种“熟人”构成人的际网络,沟通关系、打通关节、解困排忧,同时也可以寻找捷径、超越规则、营私舞弊,甚至徇情枉法。由于缺乏普遍性的道德标准,这让中国人普遍感觉到人际关系非常重要。

差序格局影响着乡土社会的方方面面:社群—家族、秩序—礼治、血缘关系以及教化性的权力—“长老统治”。

费认为中国乡土社会采取了差序格局,利用亲属的伦常去组合社群,经营各种事业,使这基本的家,变成氏族性。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成员不限于亲子,可以依需要而以一定的原则沿亲属差序向外扩大。因此乡土社会的家在结构上是一个氏族,称为家族。

家族有生育的功能,亦可担负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家族必须是绵续性的,因为政治、经济、宗教等事务是长期绵续性的,所以家族不因个人的成长或死亡而分裂或结束。这种绵续性事业社群凝合的基础不是两性情感,而是家族事业的需求。家族的主轴在父子之间、婆媳之间,是纵的而非横的。家族中的家法排斥私情的宽容。

在中国的家庭里有家法,在夫妇间得相敬,女子有着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这些都是事业社群里的特色。

中国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家的大小是依着事业的大小而决定的。

家庭的结构与功能影响到了最为基础的男女关系上。在这里费引入了两个概念“阿波罗式的文化”(Apollonian)和“浮士德式的文化”(Faustian),前者是“稳定”,妥协的感情,后者则是“不断地克服阻碍”,是“不稳定”的感情。

男女的共同生活,愈向着深处发展,相异的程序也愈是深,求同的阻碍也愈是强大,用来克服这阻碍的创造力也更需强大,在浮士德的立场说,生命力也因之愈强,生活的意义也因之愈深…恋爱的持续依赖于推陈出新,不断地克服阻碍,也是不断地发现阻碍,要得到的是这一个过程,而不是这过程的结果。从结果说可以是毫无成就的。非但毫无成就,而且使社会关系不能稳定,使依赖于社会关系的事业不能顺利经营。

乡土社会很明显适合前者。因为乡土社会不需要新的社会关系,所要的是原有社会关系的稳定。这要求异性之间不能发生激动性的感情,并且乡土社会的家庭结构也要求必须以事业为重,夫妇之间只是配轴

夫妇大多是用不着多说话的,一早起各人忙着各人的事,没有工夫说闲话。出了门,各做各的。妇人家如果不下田,留在家里带孩子。工做完了,男人们也不常留在家里,男子汉如果守着老婆,没出息。有事在外,没事也在外。茶馆,烟铺,甚至街头巷口,是男子们找感情上安慰的消遣场所。

这几点也非常符合中国古代乡村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延续而又稳定。也造成了乡土社会是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一个安稳的社会。

这样几乎没有变迁的乡土社会中,传统则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人们对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传统充满敬畏,这种方式成了现在我们普遍所谓的“仪式”,也就是礼。

上一代所试验出来有效的结果,可以教给下一代。这样一代一代地累积出一套帮助人们生活的方法。从每个人说,在他出生之前,已经有人替他准备下怎样去应付人生道上所可能发生的问题了。他只要“学而时习之”就可以享受满足需要的愉快了。

一个在乡土社会里种田的老农所遇着的只是四季的转换,而不是时代变更…前人所用来解决生活问题的方案,尽可抄袭来作自己生活的指南。愈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愈值得保守。于是“言必尧舜”,好古是生活的保障了。

礼作为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是一股无形且强大的力量,封建礼教是可以杀人的。就连古代君王也要被礼约束(例如万历的国本之争),如果他违反这些礼,那么天下就大乱了,人人都可以违抗礼了,很多朝堂论礼之类的大辩就是这么来的。

而维持这种规范的手段是教化。在乡土社会中审理案件的人,主要目的是完成教化,使得礼的秩序得以维持。所以“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这些都是出自于人们都传统的敬畏,是否可以将其看作成一种信仰?

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的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成了内在的习惯。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身内的良心。

一个负责地方秩序的父母官,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如果有非打官司不可,那必然是因为有人破坏了传统的规矩。

中国人自古对打官司是没有好感的,《周易》里讲“讼不可妄兴”、“讼不可长”,一个没有诉讼的社会便是传统中国人心目中的理想社会,正如《礼记》中所描述的大同社会——人们安分守己,和谐相处,享受着秩序带来的安定与福利,更没有利益纠纷。儒家思想中的“无讼”作为这一切的表象,自然也被崇尚与追求。所以提倡用教化来引导大家注重道德,人人克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减少社会争端,这样诉讼的案件也便自然减少,以此来达到社会治理的目的。

费又辨明了现代社会的法律与乡土社会的礼治之间差异,指出现代都市社会中讲个人权利,权利是不能侵犯的。国家为了保护这些权利而定下了许多法律。“一个法官并不考虑道德问题、伦理观念,他并不在教化人”,刑罚的用意为了厘定权利。法由人们共同制定,依靠国家机器的权力运行,作用是为了保护公民的个人权利,这与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是冲突的。

从阶级冲突和社会契约的角度可以将权力分为两派——表现在社会不同团体或阶层间主从的形态里用于支配和压迫的手段的横暴权力;人们在分工合作中所产生的相互影响,相互干涉。并且分工越复杂,所需要的统率权力也就越大(政府与国家),并且这种权力是人们共同契约授予而定。这种权力被称为同意权力。

乡土社会并不完全适用这两种权力,横暴权力是用来迫使他人服从以获取经济利益的,小农经济是经不起这样长期折腾的,因此也就限制了横暴权力,费用了中国古代封建王朝中的皇权来举例:

一个雄图大略的皇权,为了开疆辟土,筑城修河,这些原不能说是什么虐政,正可视作一笔投资,和罗斯福造田纳西工程性质可以有相类之处。但是缺乏储蓄的农业经济却受不住这种工程的费用,没有足够的剩余,于是怨声载道,与汝偕亡地和皇权为难了。这种有为的皇权不能不同时加强它对内的压力,费用更大,陈胜吴广之流,揭竿而起,天下大乱了。人民死亡遍地,人口减少了,于是乱久必合,又形成一个没有比休息更能引诱人的局面,皇权力求无为,所谓养民。养到一个时候,皇权逐渐累积了一些力量,这力量又刺激皇帝的雄图大略,这种循环也因而复始。

而乡土社会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分工体系很简单甚至没有,这样的经济条件同样也限制了同意权力。所以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多数历史时期,乡土自治(以乡绅为主)是乡土社会治理的真实面貌。

乡土社会中的新份子需要学习前一辈人的经验与传统来适应规律,在学习这个过程必然会有强制,有强制便有权力。。因此乡土社会中的权力发生于社会继替的过程(“社会继替”是指社会成员新陈代谢的过程)。

为什么说是教化性的权力(或是说爸爸式的)。这里可以用教育子女来类比:生孩子不是为了经济利益的,大人对小孩行驶横暴权利也就无从说起,但又没有给与孩子同意权利,强制性的用自己所掌握的社会规则去教化自己的孩子,为的是让孩子更好的适应社会,维护秩序。这种处于两者之间的权力便是教化性的权力,或者叫爸爸式权力。

被教化学习的那一套内容也可以称其为“文化”。

文化和政治的区别就在这里: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过程。

在变迁很慢的社会中只要是比自己年长的,“他必定先发生过我现在才发生的问题,他也就可以是我的‘师’了”,他具备了教化的能力。很多老一辈人喜欢按年龄辈份论资,把长幼之序看的很重要,这也是教化权力的体现。

这种权力既不民主(因为是强制的,有悖个人意志),也不能算是专制(没有经济利益的剥削),将其称呼为“长老统治”较为合适。

长幼之间发生了社会的差次,年长的对年幼的具有强制的权力,这构成了血缘社会的基础。社会结构越稳定,血缘的作用便越强,而这种维持社会结构的稳定的方式则是生物上的新陈代谢作用——生育,子承父业,身份、职业,财富都会随着血缘而被继承。

地缘是血缘的投影,地域上的远近是血缘亲疏的反映,因血缘,地域空间有了社会意义。中国历史悠久的户籍制度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其实质就是一个血缘和地缘的所衍生出来的框架。“外乡人”群体即便有相当长的居住时期也很难融入到村落社群中去,这也印证了乡土社会的血缘性。

一个血缘社群会因人口的繁殖会发生地域上的分裂,可能会产生“血缘性的地缘”。比如“我们的籍贯是取自我们的父亲的,并不是根据自己所生或所住的地方,而是和姓一般继承的,那是血缘。”

亲密社群团结性依赖于成员间相互欠人情。在这样的社会中,“算帐”相当于绝交, 因为如果相互不欠人情,也就无需往来了。为了平衡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人们会选择减轻社会关系上的负担(例如钱上往来不牵涉亲戚)。社会生活越发达,“当场算清”的需要也就越多,狭义地讲就是商业。所以在以人情来维持社会关系的血缘社会中,商业是无从存在的。商业是在血缘外发展的。人们需要在血缘关系之外建立商业基础。更加纯粹的地缘关系(陌生人依靠法律和信用达成契约)剥离了血缘的投影,人情不再是商业发展的限制。城镇就是因为贸易而产生的人口聚落,所以地缘是从商业中独立壮大的社会关系,一切开始向现代化靠拢。

中国作为农业古国,直到现在依然拥有数以亿计的农民,尽管时代背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仍正处转型期之中,传统与现代冲突时时刻刻都在发生,研究农耕背景下的传统中国社会是很有必要的,引用豆瓣上一位书友的话“不读懂中国社会的乡土性,就无法解决好中国的现代化问题”,这一片土地值得我们这些处于时代断层的一代人去重新审视,去体悟。此外费老先生在本书中所展现出的治学态度和理念更是值得我们学习和效仿。总而言之这是一本非常好的社会学科入门书籍,短小精悍,里面的部分理念放到现在来看会不太合适,但其中的精华仍然值得一读,并使其成为经典。